当地时间2025年8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用于液晶显示器的玻璃基板及其下游产品和制造此类基板的方法II(Certain Glass Substrates f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s,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 and Methods for Manufacturing the Same II,调查编码:337-TA-144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7月15日作出的初裁(No.24)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本案对被告——位于中国深圳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HKC Corporation Ltd.)和位于中国香港的惠科海外有限公司(HKC Overseas Ltd. )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