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派诉小米专利侵权案:四件专利废掉一件,两件部分无效

酷派集团附属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宇龙通信”)2018年初诉小米专利侵权一案,在近期有了新进展。

2018年12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38340号),宣告第200610034034.8号(移动通信终端的协同方法及其界面系统)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专利权人为宇龙通信,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小米通讯”)。

事实上,小米通讯还在去年4月份对宇龙通信的其余两项专利发起了无效宣告请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最近发布的决定书,宇龙通信第201210250264.3号(终端和应用程序的新事件的处理方法)和第201210064396.7号(终端和应用图标的管理方法)发明专利权均被判定部分无效。

 酷派小米酣战2018

2018年1月26日,酷派集团发布公告称,附属公司宇龙通信以生产、销售产品侵害三项发明专利为由,将小米通讯、小米科技、小米之家深圳第一分公司等小米关联公司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小米停止侵权行为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进入4月份,小米通讯分别于9日、12日、28日,对所属宇龙通信的三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5月4日,酷派集团发布公告称,由于小米通讯、小米科技在收到诉讼状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宇龙通信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请求裁定小米停止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红米Note4X、小米6、小米Max2、小米Note3和小米5X共计五款型号的产品。

5月10日酷派集团再次公告,宇龙通信以侵害第200610034036.7号(多模移动通信终端通话记录界面系统的实现方法)发明专利为由,将小米通讯、小米科技、小米之家南京第一分公司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小米停止生产、许诺销售、销售,侵害发明专利的小米MIX2、红米Note5、红米5Plus手机的行为,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对于酷派和小米的专利大战,业界舆论普遍认为,这是“落寞的资深玩家”对“崛起的明日之星”进行的一场精准狙击,因为酷派的接连出击距小米5月3日向港交所递交IPO申请仅“一步之遥”。

而且,酷派业绩的颓势有目共睹,2016年年报因审计问题推迟到2017年年中才发,2017年年报更是再三拖延至2018年12月,这无形中加深了人们对酷派打专利战目的是否纯正的怀疑。

不过,酷派首席知识产权官张娜在5月11日召开的沟通会上表示,对小米发起的诉讼涉及4项专利,有两项是在2006年就申请的安卓手机技术专利,而安卓手机在2008年才开始在中国展开生产,有关专利都在中国海关备案,其中还有一件专利获得中国专利奖。

张娜解释称,自2014年起,酷派多次向小米发送警告函,内容包括指出小米生产及销售小米系列手机涉嫌侵犯酷派专利权的有关事宜,提出友善协商处理,但小米没有作出回应。其后,酷派再次致函,小米依旧采取忽略态度,迫于无奈,酷派只能诉诸法律。

 小米退敌风险犹存

梳理上述四件涉案专利,虽然小米已经“废掉”第200610034034.8号专利,但其余三项专利对小米的威胁仍然存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裁定,第201210250264.3号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1的并列技术方案②-④、权利要求2-6(引用权利要求1的并列技术方案②-④)、权利要求7-12无效,在权利要求1的其他并列技术方案及引用它们的权利要求2-6的基础上维持该专利有效。

审查决定书显示,第201210064396.7号发明部分无效,在专利权人于2018年10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的并列技术方案A、C、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4(从属于权利要求2时)、权利要求5的并列技术方案A’、C’、权利要求6、权利要求8(从属于权利要求6时)的基础上维持该专利有效。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分析认为,从目前的进展来看,酷派和小米的专利诉讼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一方面,专利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还有待无效宣告程序检验,另一方面,被判部分无效的专利能否在侵权案件审理中获得法院支持,以及认定构成侵权后索赔金额能否得到支持,还存在很多的未知数。

中国家电网获悉,针对酷派第200610034036.7号专利,小米通讯已经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已确定在2019年1月8日对此诉讼进行口头审理。

来源:中国家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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