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尔遭经销商翰林汇起诉:要求支付3.7亿元逾期欠款

戴尔遭经销商翰林汇起诉:要求支付3.7亿元逾期欠款

近日,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林汇”)发布重大诉讼公告,针对PC大厂戴尔拖欠巨额返利的问题,已经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于7月14日接到了法院的正式立案受理通知。

作为戴尔中国总代理以及官方外包售后维修商,翰林汇要求戴尔电脑支付超过人民币3.74亿元的逾期支付款,同时还要求戴尔承担至少1400多万的利息,以及公证费等杂费。

翰林汇在公告中提到,原(翰林汇)、被(戴尔)告双方自2009年起即就被告产品渠道零售业务开展合作,原告作为被告的履责经销商,负责备货并在区域内转售被告产品给被告下游授权零售商。2009 年 11 月 18 日,双方签订《戴尔履责经销商框架协议》,原告作为被告的履责经销商,负责备货并在区域内转售被告产品给被告下游授权零售商。自 2022 年第三季度起,被告基于其销售策略,频繁承诺给予下游授权零售商返利并指示原告代为兑现,并且调低产品的实际转售价格,导致原告应收款项无法足额收回。2024 年 1 月 2 日,经双方对账,被告确认欠付原告 374,161,528.00 元。

原告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与被告交涉,要求被告继续对账并偿付上述款项,但被告未予回应。后续原告多次发送邮件要求偿付,但被告始终不予答复。

原告认为,自双方合作以来,原告依约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然而,被告却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拒绝向原告偿付上述款项,给原告造成巨大潜在经济损失,对市场秩序亦造成严重影响。

鉴此,原告现依法提起诉讼: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人民币374,161,528.00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 374,161,528.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为人民币 14,730,688.10 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翰林汇表示,公司将积极采取一切措施,依法主张和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争取收回公司相关款项,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翰林汇成立于1999年4月28日,是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015年12月29日,该公司正式挂牌新三板。其主营业务是IT产品的销售、服务业务,致力于为国内外知名IT厂商提供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移动互联产品及其配件的销售服务和相关物流、供应链服务等增值服务。公司合作的主要IT厂商包括:联想、戴尔、华硕、苹果、三星、东芝、惠普等。

编辑:芯智讯-浪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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