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电子否认造假上市!金航标宋仕强:已掌握违法犯罪证据!​

1月14日早间,针对近日深圳市金航标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航标”)总经理宋仕强通过微博实名举报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满电子”)做假账上市一事,富满电子发布公告否认“财务造假”,并称已提交了针对宋仕强侵害公司名誉权的相关诉讼材料。对此,宋仕强很快也回应称,已掌握富满电子违法犯罪证据!

富满电子被实名举报做假账上市

1月10日,金航标总经理宋仕强通过微博发布实名举报,举报深交所上市公司富满电子通过财务造假上市,并称“实锤”。

▲图片来源:宋仕强微博

在上述举报文件中,宋仕强称,2017年富满电子通过中间人找到其,让其公司与富满电子“做几份销售富满电子产品的假合同”,合同金额为几百万,不久后富满电子在A股上市。宋仕强指控富满电子利用上市公司资源侵害同行知识产权、打压同行。

另外,该举报材料还涉及到当初富满电子A股上市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银信资产有限公司、民信律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等。

除了财务造假,宋仕强还在14日早间最新的一条微博中称,富满电子“在公司乱搞情妇,官司缠身风险大,抄袭侵犯同行知识产权”。

▲来源:宋仕强微博

根据官网资料显示,富满电子创立于2001年,是一家从事高性能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封装、测试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电源管理、LED驱动、MOSFET等涉及消费领域IC产品四百余种。

金航标电子成立于2007年,是国家级高新技术和双软认证企业,“中国卫星导航协会”资深会员单位,主要业务为北斗卫星导航和物联网终端应用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物流信息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的提供。主要包括:KH系列的BDS/GPS卫星导航模块、高精度定位模块、配套的系列天线、T-BOX、OBD等车用智能硬件、和覆盖全物流流程的信息化智能解决方案。

富满电子回应:举报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针对宋仕强实名举报富满电子做假账一事,富满电子1月14日早间发布公告称,“上述举报问题及微博描述问题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同时,富满电子指控宋仕强本人及其任法人代表的金航标公司拖欠富满电子货款,“在富满电子通过法律手段追偿后,宋仕强及金航标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反而恶意举报不实内容,同时冒用富满电子销售人员及他人名义散播关于公司的不实举报内容。”

根据公告,富满电子已于1月11日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上以宋仕强为被告提交了立案登记编号为M10300206601545的名誉权纠纷的相关诉讼材料,并于1月14日获得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回执。

宋仕强再度回应:已经掌握富满涉嫌违法犯罪的证据

针对富满电子的公告,14日中午,宋仕强再度发布声明进行了回应,对于其“恶意拖欠付富满电子货款”一事予以了否认。

宋仕强在声明中称,事情的起因是金航标公司于2018年在富满电子定制了200多万的货品,在销售后,由于部分产品有轻微的瑕疵以致货款回收不了,导致直接损失70万。因此,其找到富满电子协商,但富满电子以要找第三方检测为由不予理睬。由于终端客户在南美样品搜集和检测时间很长,富满电子就利用这个时间差发起恶意诉讼,冻结其公司账户及个人资产等。

宋仕强称,其最终忍痛卖掉房产支付了富满电子的货款,目前尚欠款约8万元,而这部分欠款未予支付的原因则是希望继续找富满电子(对于此前问题产品)“给个说法”。但是,富满电子则是再一次在过年前冻结金航标公司的账户,金额约11万元,这是此次事件的导火索。

对于实名举报富满电子做假账上市一事,宋仕强则表示,其本人与公司财务人员、中芯鼎盛付定邦及其财务人员,均保留有与富满电子陈忠鑫等人做假账的具体证据。

此外,宋仕强还透露,目前公司及律师团队,已在根据富满电子当年的IPO招股书、年报等资料进行了逐条查实,以及多名行业人士主动爆料,已经掌握了富满涉嫌违法犯罪的证据。后续会提交给公安经侦机关,“让有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此前宋仕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那些合同都是虚假合同,没有流水交易记录、送货记录和纳税证明,查起来很好查实的,金额有几百万,我愿对我的举报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对于富满电子指控其名誉权,宋仕强表示,“从企查查等查到富满的诉讼信息和风险扫描,富满的自身风险为113起、关联风险66单,其中买卖合同纠纷达到28起、劳动合同纠纷达到16起,其它若干,12项裁判文书有风险。在行业内还涉嫌侵权抄袭多家同行的产品,与苏州赛芯电子、德普电子、英吉芯等都有知识产权诉讼。看到(他们)起诉我们侵犯名誉权,我们不得不嘴角上翘,还是两边都翘那种。”

后续事态如何发展?

从目前双方的透露的信息来看,还很难判断谁是谁非,毕竟双方都没摆出真凭实据。有网友表示“宋仕强被列为失信人了,其言论不可信”,也有网友表示“实名举报,说明事情很严重,富满可能要退市”。

根据2019年12月28日通过的新《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加大了对于企业造假上市的惩处力度。比如,对于“已经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对发行人的罚款标准由“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提升为“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0%以上1倍以下”。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00万元的,处以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意味着,如果责任坐实,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仅要被没收自己企业上市所得的全部收益,还可能要付出最高达到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欺诈发行者,很可能倾家荡产!

如果,宋仕强实名举报富满电子通过财务造假上市被证实,则意味着富满电子将会受到证监会的严惩。后果很严重。

不过,也有网友质疑宋仕强,“为什么配合上市公司作假之后,现在又出来举报,是不是分赃不均?”

对此,宋仕强表示,“之前他们通过我邻居找过了,让我们配合做几份销售富满电子产品的假合同,当时说是融资用,我以为可能是用来去银行个贷款什么的,并不知道他们是用来去作为上市材料这么严重的事情。”

编辑:芯智讯-浪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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