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力挺柳传志的背后:联想5G标准投票事件终极解析!

近期,围绕联想5G投票事件的话题持续发酵,即便是联想此前已经发布了两则声明澄清,并且华为官方微博也发文感谢联想支持的情况下,众多网民还是纷纷站到了联想的对立面,甚至有网友骂联想是“卖国”。这样的大帽子扣上来,联想的创始人柳传志也坐不住了,甚至还打了电话给任正非交换意见。今天联想再发声明,表示将“誓死打赢联想荣誉保卫战”。

在这则声明当中,联想表示,在3GPP关于5G eMBB方案的整个投票过程中,联想集团代表遵循两个原则:一个是基本的,要维护自己企业的利益;还有一个更高的原则就是要注重大局,即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整体利益。

同时联想承认,在3GPP组织的5G eMBB方案第一轮(RAN1#86bis)投票的时候,联想集团基于自身前期技术和专利储备,选择了LDPC技术方案。在第二轮(RAN1#87)投票时,选择了联想之前没有太多技术积累的Polar码方案。

对此,柳传志认为联想在整个过程中,联想的投票原则没有问题,执行也没有问题!为此,柳传志还致电了任正非。对此任正非也表示,“联想在5G标准的投票过程中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并对联想对华为的支持表示感谢”。“中国企业应团结,不能被外人所挑拨。”

那么联想5G标准投票事件的整个来龙去脉怎么样的呢?对于网友纠结和质疑的一些问题,联想的这篇声明也并未完全解释清楚。

此前,芯智讯在《别再无脑喷了!带你还原“联想5G标准投票”事件真相》一文当中对于联想5G投票事件进行过一番解析,而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展,网上的各种传言也是越来越多,那么今天,芯智讯根据3GPP的资料再来为大家仔细梳理一遍,对于外界所关心的联想在5G信道编码标准的几次投票问题以及质疑的问题,我们在这里一并介绍清楚。

两次会上的三次投票

在3GPP制定的5G通信标准当中,分为3大场景:eMBB:3D/超高清视频等大流量移动宽带业务;mMTC:大规模物联网业务;URLLC:需要低时延、高可靠连接的业务,如无人车等。目前,商用价值最高的场景是eMBB。

3GPP对于eMBB场景下的数据信道和控制信道的编码标准分别开了两次会议来投票决定,分别是:2016年10月14日的葡萄牙里斯本3GPP RAN1#86会议和2016年11月17日美国里诺3GPP RAN1#87会议,共发生了三次投票(需要注意的是不是简单的一个企业一票,而是每个票的权重不一样的):

1、3GPP 86次会议eMBB数据码投票

在3GPP 86次会议上,主要是讨论了eMBB数据信道长短码的标准,在会议之初有四大阵营:

第一次3GPP询问大家支持什么样的eMBB数据信道方案:

于是乎便有了下面的四种方案:

a、长短码均采用LDPC码:支持企业有Ericsson, Sony, Sharp, Nokia, ASB, Samsung, Intel, QC, VzW, KT, IITH, IITM, Fujitsu, MotM, Lenovo, KDDI

b、长短码均采用Polar码:支持企业只有华为

c、长码LDPC+短码Polar的组合方案:支持企业ZTE, Etisalat, Mediatek, Nubia, Xiaomi, Coolpad, Neul, HW devices, OPPO, CATR, TDTech, Spreadtrum, Potevio, ITRI, IDC, DT, NTU

d、长码Turbo码+短码LDPC:支持企业有Accelercomm, IMT, LG, NEC, Fujitsu, Orange。

第二次,经过再次讨论之后,华为放弃了单独采用Polar方案,各大厂商开始重新站队(注意这次是投反对票):

a、反对长短码均采用LDPC码的企业:HW, IDC, HiSi, DT, NEC, CMCC, LG, Spreadtrum, Neul, CATR, Xinwei, TDTech, OPPO, Coolpad, Xiaomi, HW Devices, ITRI, Mediatek, Accelercom, Nubia, IMT, Orange, ZTE, ZTE Microelectronics

b、反对长码LDPC+短码Polar的组合方案的企业:Sams, NEC, Intel, QC, LG, Nokia, ASB, MotM, Lenovo, KT, Ericsson, CableLabs, ITL, Sequans, Acorn, Asustek, Mitsubishi, KDDI, Wilus, Accelercom, IMT, Orange, Sony, Sharp, Fujitsu, VzW, Docomo

d、反对长码LDPC+短码Turbo的企业:HW, IDC, HiSi, Sams, Nok, ASB, KT, QC, Asustek, Spreadtrum, Mitusbishi, CATR, Xinwei, TDTech, OPPO, Intel, Coolpad, Neul, Wilus, Xiaomi, ITRI, Mediatek, Nubia, ZTE, ZTE Microelectronics, HW Devices, CableLabs, ITL, DT, VzW, KDDI, Acorn, Docomo

投票结果:在这次会议的投票当中,联想选择了支持高通阵营的eMBB数据信道长短码均采用LDPC方案,而没有支持华为阵营主推的长码LDPC+短码Polar方案。不过,3GPP最终确定eMBB数据信道长码为LDPC,短码下次会议(87次会议)再确定。

2、3GPP 87次会议上的eMBB数据短码投票

首先在87次会议上,3GPP针对上次会议遗留下来的eMBB数据短码归属问题进行了投票。这次会议上原来的三大阵营发生了变化,Turbo方案被放弃,企业也主要是围绕LDPC和Polar来展开争夺:

支持LDPC码方案的企业:Samsung, Acorn Technologies, Alcatel-Lucent Shanghai Bell, Ceragon Networks, Cohere Technologies, Ericsson, ETRI, European Space Agency, HCL Technologies limited, IAESI, Intel Corporation, ITL, KDDI, KT Corporation, Mitsubishi Electric, Motorola Solutions, NextNav, NEC, Nokia, Nomor Research, NTT Docomo, Prisma telecom testing, Qualcomm Incorporated, Reliance Jio, Sharp, SK Telecom, Sony, Straight Path Communications, T-Mobile USA, Verizon Wireless, WILUS Inc

支持Polar码方案的企业:Huawei, HiSilicon, Acer, ADI, Aeroflex, Alibaba, Bell Mobility, Broadcom, CATR, CATT, Coolpad, Coherent Logix, CHTTL, CMCC, China Telecom, China Unicom, Dish Network, ETISALAT, Fiberhome, Hytera, IAESI, III, Infineon, InterDigital, ITRI, Irdeto, Lenovo, Marvell, MediaTek, Motorola Mobility,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Netas, Neul, Nubia Technology, OOREDOO, OPPO, Potevio, SGS Wireless, Skyworks, Sporton, Spreadtrum, SRTC, Starpoint, STMicroelectronics, TD-Tech, Telekom Research ?& Development Sdn. Bhd, Telus, Toshiba, Turk Telekom, Union Telephone, Vivo, Xiaomi, Xilinx, Xinwei, ZTE, ZTE Microelectronics

投票结果:虽然支持华为主导的Polar方案的公司多达55家(包括联想和摩托罗拉移动),而支持LDPC的企业只有31家,但是结果却仍然是Polar方案输了。eMBB数据短码最终仍然确定采用的是LDPC码。

3、87次会议上的eMBB控制信道投票:

这次的结果大家都知道,华为等中国公司主推的Polar Code(极化码)方案,成为5G控制信道eMBB场景下的上下行方案。这次会议,联想和摩托罗拉移动也投了华为的Polar码,这也是基本没有争议的部分。

关于联想5G标准投票事件的争议焦点

核心问题1:86次会议上联想及摩托罗拉移动是否有站队高通主导的LDPC码,而没有支持华为主导的Polar码?

答案:虽然在前两次的声明当中,联想并未直面这个问题,但是今天联想发出的这则声明则首次正面承认了,在3GPP组织的5G eMBB方案第一轮(RAN1#86bis)投票的时候,联想集团基于自身前期技术和专利储备,选择了LDPC技术方案。

但是,这次会议上,中国厂商主导的LDPC+Polar方案也并没有输,因为这次只确定了eMBB长码采用LDPC,这也符合中国厂商的预期,只是短码需要等到87次会议再投票确定。

核心问题2:86次会议eMBB数据短码待定,是否是因为联想及摩托罗拉移动站队高通?

从上面的86次会议第二次针对三个方案的投反对票的结果来看,反对长码LDPC+短码Polar的组合方案的企业有27家(其中就有联想和摩托罗拉移动),而反对长短码均采用LDPC码的企业只有24家。如果联想和摩托罗拉支持华为的LDPC+Polar方案,那么结果就将会是25:26,反对LDPC的会更多。所以,这也使得网上出现了,正是因为联想及摩托罗拉没有支持华为主推的Polar,所以导致86次会议上Polar没有成为eMBB数据短码的结论。而如果86次会议上就确定了Polar作为eMBB数据短码,后面就根本不需要87次会议的数据短码投票了,中国厂商主导的Polar也不会在87次会议上输给LDPC。这也是网上流行的“华为Polar以一票只差输了数据短码”的说法。

答案:且不说86次会议数据短码最终待定使得双方都没有输。而即使联想及摩托罗拉移动的投票即便投华为主推的Polar,也仍然无法在86次会议上让Polar成为eMBB数据短码。

因为,每个企业的投票的权重是不同的。通讯芯片厂商和运营商的投票的权重会比较高。有消息称,高通1篇等于普通票的15票,英特尔1票等于普通票的10票。所以,我们并不能简单的以企业的数量对比来确定最终的结果。

有网友认为,86次会议上,eMBB数据短码待定,是因为双方的实力相当,即在考虑投票权重的情况下,(高通阵营)27:24(华为阵营)实际上是实力相当的,所以才会待定。如果联想和摩托罗拉移动投了华为阵营,那么Polar将会胜出。

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在随后的87次会议上的eMBB短码投票环节,华为主导的Polar方案支持公司多达55家(包括联想和摩托罗拉移动),而支持LDPC的企业只有31家,但是结果却仍然是Polar方案输了。

显然,在联想和摩托罗拉移动支持Polar方案,Polar阵营还增加了28家企业支持,而LDPC阵营只增加了7家企业支持的情况下,Polar方案仍然输给了LDPC,足见以高通为代表的LDPC阵营的企业的权重之高。而且分析86次会议上投反对LDPC+Polar反对票的名单,也可以看到很多都是排名靠前的通信厂商和运营商。而支持华为阵营的则有很多权重较低的国产手机品牌厂商。

所以,在高通阵营企业数量占优势(27家),华为阵营数量占劣势(24家)的情况下,还认为eMBB数据短码之所以没有确定是因为双方阵营实力相当,这样的想法显然是一厢情愿。难道3GPP谈判上决定数据短码下次讨论,就是因为双方阵营实力相当?那么为何这么多年实力更为强大的中国还要跟那些没实力的小国说“求同存异”,先合作发展,有争议的后面慢慢谈?

所以,即便是联想和摩托罗拉移动在86次会议上支持Polar方案,使得反对Polar方案的企业总数比反对LDPC方案的企业总数少一家,从权重方面来看,LDPC阵营仍然是会更强一些。

所以,联想及摩托罗拉在86次会议上投票给了高通阵营,确实并未影响到最终的结果,也不存在投了华为Polar阵营就能让Polar胜利成为eMBB数据短码的可能。当然,需要强调的是联想及摩托罗拉移动在86次会议上确实没有投票给华为,这个也是最为值得吐槽的一个点。

核心问题3:eMBB控制信道长码归谁了?

众多的网友认为,eMBB控制信道华为主导的Polar码成为了短码标准,长码是否归了高通主推的LDPC。为何没人提及?

从87次会议记录上多方达成的决议来看,其对于eMBB控制信道所采用编码的原文表述为:eMBB上下行控制信道采用Polar码(除了非常小的区块长度采用FFS,其中对于重复/块编码的可能是首选)(由于笔者非通信专业人士,这里翻译可能不够准确)。

在请教了相关专业人士及查阅相关专业资料之后,芯智讯了解到,控制信道码长一般情况都不超过100比特,支持的范围远小于数据信道编码码长,所以在控制信道上,实际并不区分长短码。Polar码最终被采用的是控制信道的上下行编码,既不是数据码中的“长码”也不是“短码”。

而控制信道编码主要的争夺其实是在曾经4G控制信道所采用的TBCC( 咬尾卷集码)和Polar之间展开的。但作为数据控制信道编码一揽子妥协方案的一部分,最终决定以Polar code取代了TBCC。

芯智讯查阅3GPP的会议记录也显示,87次会议上,除了华为阵营支持Polar码成为控制信道上下行编码之外,其他的厂商主要支持的是TBCC码,而不是LDPC和Turbo。

所以事情到这里就基本清楚了,控制信道上下行编码是Polar,这里并不是像数据信道那样区分长短码的,所以根本就不存在LDPC拿下了控制信道的长码一说。

而之前很多新闻稿和文章当中所说的Polar打败了LDPC和Turbo,拿下了控制信道短码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

首先,在3GPP 87次会议上Polar拿下的是控制信道上下行编码,而控制编码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长短码区分。其次,在3GPP会议上,Polar码在控制信道编码上打败的也不是LDPC和法国主推的Turbo,而是打败了TBCC码。

核心问题4:联想到底有没有投弃权票?

网上有不少自媒体和网友发文称联想在关键投票上的弃权导致了华为主导的Ploar码输了eMBB数据信道短码。另外还有一种说法是联想在eMBB控制信道长码投票当中投了弃权票导致华为主导的Ploar码输了eMBB控制信道长码。

答案:从前面的投票结果以及上一个问题的解答来看,联想从未投弃权票!从前面的两次会议上的主要的三次投票来看,在86次会议上eMBB数据长短码投票中,联想及摩托罗拉移动支持了高通主推的LDPC方案。在87次会议上的eMBB数据短码投票和eMBB控制信道投票中,联想及摩托罗拉移动均投票支持了华为阵营主推的Polar码。

结论:

在此次5G标准投票事件当中,联想虽然在87次会议上的两次投票当中均支持了华为阵营主推的Polar码,但是其唯一的问题在于,在86次会议上的投票当中,支持了高通阵营主推的LDPC方案,没有支持华为阵营主推的LDPC+Polar方案。这也是联想在此前的两次声明当中没有直面和回避的问题。而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持续引发了各种“子虚乌有”却“言之凿凿”的谣言(比如什么“一篇之差”、“投了弃权票”等等)。

而联想此次之所以被骂的如此之惨,主要原因也在于其长期的重视海外市场,忽视国内网友的呼声,比如,国内吐槽最多的,联想很多产品在国外卖的比国内便宜。长期的积怨使得网友在此次事件上彻底爆发。

但是,冷静下来,我们会发现,此次事件可能确实是有幕后推手。不然两年前的事情,为什么现在才突然被挖出来热炒? 而且其也正是抓住了联想此前不敢正面回应(86次会议上确实支持了高通阵营)的弱点,然后无限的放大,加工添“黑料”。随后,很多媒体和自媒体为了流量,在自己根本就没有弄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就纷纷发表意见和观点。各种传言也是开始不断对于普通读者形成意识强化,以至于种种3GPP官方资料证实的结论都不愿去相信,反而愿意去相信那些没有实际证据支撑的传言。

这些挑拨和煽动爱国网友围攻国内企业的幕后势力,恐怕与之前723事件后围攻中国高铁,围攻中国通信标准,包括之前抹黑中兴投票弃权没有支持华为是一帮人!其心可诛!

回到5G标准事件本身,即便是网友认为联想在86次会议上支持了高通阵营的行为确实是该骂,但是联想那次投票行为也并未造成任何不利的结果。而且联想今天的声明也说明的其在86次会议上的投票,基于自身前期技术和专利储备,才选择了LDPC技术方案。可能从“民族情怀来看”很多网友难以接受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只有联想这家中资厂商在86次会议上选择支持了高通主导的LDPC方案,但我们也不能上纲上线到联想“卖国”的高度。

首先,我们要清楚的是Polar虽然获得了中国企业的力挺,但它并不是中国发明的,更不属于华为。所以我们不能简单认为 Polar码=中国,LDPC码=外国。所以也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支撑Polar码才是“爱国”,不支持就是“卖国”。

不然,谁来给我解释下,为什么在支持控制信道短码采用华为力推的Polar码的名单中,不光只有中国厂商,也有很多欧美大厂,比如ADI、英飞凌、博通等。他们是爱的哪门子国?他们是不是在卖他们自己的国?

其次,从技术的角度来看,相对于Polar码来说,LDPC码更为成熟。LDPC码于1962年就已经提出,现在已经发展的非常成熟。而Polar码2010年才被提出,实际应用环节还不太成熟。其次,在高效率低延时解码、IR-HARQ设计等诸多方面,Polar成熟度相比LDPC,Turbo和TBCC仍相去甚远。考虑上延时,实现复杂度等因素,Polar码优势并不明显。在3GPP 86次会议之前,甚至很多的中国公司都不甚看好Polar码。所以在86次会议上,主流厂商大多选择支持LDPC码。

第三,从专利积累方面来看,有业内人士经过粗略统计表示,在LDPC领域,拥有专利最多的是三星,在Polar领域拥有专利最多的反而是诺基亚和高通。相比之下,华为在LDPC和Polar两个领域拥有专利的数量都差不多,而且都不属于领先集团。更何况联想也表示,其自身前期技术和专利储备主要在LDPC上。

根据数据显示,美国企业在全球的Polar专利注册数量最多,为1033件,其次为日本607件,第三为韩国435件,第四才是中国303件。

从这份资料来看,也进一步证明了我们想要表达的观点:Polar不是中国发明的,中国的Polar专利也并不比欧美多。不是支持Polar的就是支持华为、支持中国,也不是支持LDPC的就是支持高通就是“卖国”。同样也并不是LDPC胜出,中国就要多交5G专利费,Polar胜出,中国就可以少交5G专利费。

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企业不该去争5G话语权,而是说这只代表企业行为,华为力争是因为事关华为利益,但是网友不该绑架其他企业,说不支持华为支持的Polar,就是卖国!

第四,从国家层面来看,中国企业都力推Polar,更多的是手上没有原创好牌的情况下,从产业实力较弱的玩家(原来支持Polar的玩家较少)手里借一张牌,当作用来防御欧美科技公司的武器。同时中国厂商之所以选择Polar也主要是为了凸显"独立自主",不跟随,希望新的Polar码能够崛起,从而与高通等欧美厂商主分庭抗礼,避免一个阵营独大。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LDPC出现较早(1962年就提出),所以部分老的专利已经过了期限,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失效的会更多,之前积累了很多老的LDPC专利的厂商手中的有效专利将会减少。而Polar由于比较新(2010年提出),欧美公司技术积累相对较少,可以挖掘的专利会比较多,我们在这块更容易有机会赶上。这也是中国厂商抱团支持Polar的另一个原因。

作者:芯智讯-浪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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