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38340号),宣告第200610034034.8号(移动通信终端的协同方法及其界面系统)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专利权人为宇龙通信,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小米通讯”)。
今天(5月11日)下午,酷派在香港就与小米专利纠纷一事召开媒体沟通会,要求小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专利的设备。并指责小米的“拿来主义”伤害创新,强调酷派累计数万工程师25年的成果不容侵犯。
继今年1月,酷派以小米侵害了其三项发明专利权为由,起诉了小米之后,近日,酷派再次宣布,已向深圳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下令禁止小米销售红米 Note 4X、小米 6、小米 Max 2、小米 Note 3、小米 5X这五款侵权手机。
日前,酷派集团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接到公司附属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告)通知,原告近日就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一)、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深圳市通天达通讯电子有限公司(被告三)以及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深圳第一分公司(被告四)之间的发明专利权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