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积电前采购经理违反竞争协议跳槽长江存储,被判赔250万新台币

台积电Fab14突发停电,疑有3万片晶圆受损-芯智讯

4月20日消息,据钜亨网报道,台积电此前指控其采购处薛姓前经理在离职5个月后就到陆企任职,违反了竞争协议。今日(4月20日),中国台湾地区高等法院二审判决出炉,薛姓男子须赔偿台积电250万元新台币(含返还补偿金)。

该案可追溯至2016年,薛姓男子5月份因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经过协商后于同年7月离职,台积电给予其特别补偿金逾117万元新台币。不过薛男在同年12月便加入长江存储、武汉新芯担任采购副总裁。

薛姓男子在台积电任职期间曾签署竞争协议,规定其离职后18个月内,不得受雇于半导体晶圆制造等相关服务的竞争对手,也不可以为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台积电称薛姓男子自1999年进入公司,2011 年7月升任采购处经理,接触许多营业秘密及商业机密,包括台积电与供应商的原物料规格、成本、数量以及订单合约所载信息等内容,甚至熟悉生产时程、产能与新厂建设规划。

台积电以薛姓男子违反竞争协议为由将其诉至桃园地院,一审裁决薛姓男子须赔偿台积电250万元新台币(含返还补偿金)。此案经过上诉后,高等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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