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赢下反垄断案之后,特斯拉英特尔等联合敦促美国FTC上诉

美国FTC诉高通垄断案进入终结辩论,苹果或从裁决中受益-芯智讯

8月25日消息,继本月初高通成功赢得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针对其的反垄断诉讼之后,美国当地时间本周一,英特尔、联发科等芯片厂商以及特斯拉、福特、本田和戴姆勒等多家汽车制造商联合敦促FTC寻求上诉。

特斯拉和英特尔等公司周一发布公开信称:“专家组的决定可能会鼓励滥用通过合作制定标准获得的市场力量,从而破坏标准生态系统的稳定。”为此,他们敦促FTC寻求上诉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汽车制造商越来越多地在车辆中使用通信芯片,以便将汽车连接到互联网上,而这也意味着它们将需要与高通等通信技术巨头签署专利授权协议。这些公司此前均表示,如果高通胜诉,联网汽车价格可能会上涨。

FTC发言人拒绝置评。高通也尚未对此消息做出回应。

高通与美国FTC的首度交锋以败诉告终

早在2017年1月17日,美国FTC就对高通公司提起了诉讼,指控高通的专利授权政策违反了联邦法案,构成不正当竞争。也就是在美国FTC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诉讼之后数日,苹果公司也正式起诉高通,称其非法利用手机芯片领域的垄断地位,并要求其退还约10亿美元承诺退还的专利使用费。同时,苹果及其合作伙伴英特尔还成为了美国FTC针对高通反垄断案的主要证人。

FTC认为,高通专利授权模式是该公司一系列非法策略的核心,这些策略旨在维持其对手机至关重要芯片的垄断。FTC还指责高通强迫智能手机制造商支付高额的专利使用费,特别其没有授权就没有芯片,以及按整机价格进行收费的模式。

不过,高通则认为,其按照每部手机成本收取最高5%的授权费,无论其是否配备了高通芯片,这是一种用于资助研发的标准做法。高通强调,其在研发方面投入了数十亿美元才开发出产品,而这也是价值850亿美元专利组合的来源。它还提到了英特尔和联发科等公司的调制解调器芯片业务作为证据,证明其对授权标准专利的抵制并没有阻碍竞争。

一直以来,高通在手机芯片的收费方式相当“强硬”,即要想使用高通的芯片就必须先与高通达成专利授权协议,交一大笔“入门费”。而且用了高通专利每一台设备还需要按照每台整机成本的5%的比例向高通缴纳专利使用费。

根据几年前高通在中国遭遇反垄断罚款之后,高通向中国发改委提交了针对中国市场的专利授权方案,对于在中国销售的品牌设备,有使用到高通3G和4G必要专利许可的,高通将会对3G设备(包括3G/4G多模设备)收取5%的许可费,对包括3模LTE-TDD在内的4G设备,如不实施CDMA或WCDMA,则只收取3.5%的许可费。

从手机厂商的角度看,这并不合理,举例来说,如果一款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机成本为100美元,那么可能最高需要付给高通5美元,当这款手机增加了镜头、内存和存储等部件成本,从而将售价提升至150美元时,即使新增部件与高通毫无关系,但付给高通的专利费用却要增至7.5美元。

此外,高通还拒绝向竞争对手授权其被视为手机标准至关重要的专利,这些专利被称为“标准必要专利”。这也意味着,即使手机厂商采用其他基带芯片厂商芯片,也必须以按整机收费模式,向高通缴纳相应的专利使用费。

这种收费模式也被外界称之为“高通税”。正是这种按照整机定价收费的模式,也引发了很多终端厂商的不满,但是却又无可奈何。

2016年 6 月,高通指控魅族侵犯了其 3G/4G 通信技术专利,将其告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索赔 5.2 亿元。魅族则回应将积极应诉,并称将打开高通和各家在专利授权谈判中的“黑盒子”。不过很快,2016年12月,魅族又与高通达成了专利许可协议。

2017年1月,苹果起诉高通,指控其专利授权要价过高,要求高通退还其承诺将退还的10亿美元专利授权费。随后,苹果开始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授权费。高通则反诉称,称苹果窃取其商业机密等。随后双方在全球多个国家打起了专利战。直到2019年4月,苹果与高通之间持续了两年多时间的专利权诉讼战,最终以双方的和解而落下帷幕。苹果也为其挑战高通的“专利收费模式”的失败付出了很大的代价:6年的和解协议,47亿美元的和解费。

在经历了长期的谈判和临时专利授权协议之后,今年7月30日,华为也正式与高通达成了一项新的授权协议,授权费用高达18亿美元。

虽然高通在与众多手机厂商的交锋当中都取得了胜利,但是其与美国FTC的反垄断诉讼当中却遭遇了败诉。

2019年5月,美国圣何塞地区法官高兰惠(Lucy H.Koh)针对美国FTC起诉高通一案作出判决,裁定高通违反“反垄断法”,并利用其技术优势向市场苛求过高的专利授权费用。受此消息影响,高通股价随即大跌10.86%。

高兰惠裁定,高通公司必须与客户重新谈判授权协议。它必须以公平的价格将专利(包括5G专利)授权给竞争对手(比如联发科、三星、展锐等),而且不能签署排他性协议,阻止竞争对手也向苹果等智能手机制造商销售芯片。除此之外高通还必须接受FTC长达7年的监管。

显然,这项判决对于高通来说,非常的不利!这将对其赖以成功的专利授权模式造成重创!

高通再度反败为胜!

在高通遭遇败诉之后,高通表示抗议,并于同年5月底向上级法院提出了上诉,同时提出了对于反垄断判决暂缓执行的申请。高通公司表示,按照判决书要求,高通需要和大量的专利授权客户重新签署授权协议,但是如果这一诉讼在上诉过程中获胜,高通将无法和大客户再一次修改专利授权协议,这将给高通造成损失。

2019年8月23日,位于加州旧金山的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批准了高通的请求,暂缓执行美国联邦地方法官高兰惠对高通的反垄断判决书。上诉法院允许高通公司暂时继续目前的商业行为,即无需按照判决书要求和其他智能手机厂商重新谈判、签署专利授权协议。

在经过了近一年时间的上诉审理之后,2020年8月11日,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去年高兰惠法官针对高通的裁决,判决高通专利许可商业活动不构成反竞争,同时还撤销了要求高通改变其专利授权做法的禁令。

在这次上诉中胜诉,高通在公司官网高调发布声明:“这个决定验证了我们的商业模式和授权计划,并强调了高通公司对业界的巨大贡献。我们感谢法官小组对这一重要案件进行了深思熟虑的审议。”

而高通之所以能够反败为胜的关键在于,上诉法院和地方法院对于高通的“没有许可就没有芯片”政策以及FRAND原则有着截然不同的解读。

虽然在“没有许可就没有芯片”的政策下,高通可以拒绝将芯片卖给那些不愿意购买高通标准必要专利(SEPs)的设备制造商(OEM),即设备制造商必须答应购买高通的专利,才能购买它的芯片。但是,上诉法院认为,如果高通不施行“没有许可就没有芯片”的政策,那么由于知识产权法中存在“专利权用尽原则”,OEM厂商可能会以购买的芯片中已经包含专利为由,拒绝为专利授权付费。

前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首席法官Randall R. Rader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核心观点是高通的‘无许可,无芯片’政策损害了竞争,但‘无许可,无芯片’政策是专利排他的一部分。”专利所有者被明确赋予排除他人制造和使用专利的权利,其中当然包括排除那些想购买高通芯片但不为专利付费的竞争对手。

此外,上诉法院和地方法院对FRAND原则解读不同。在通信行业里,由于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可能会通过拒绝授权来阻止市场参与者,在一个专利成为标准必要专利之前,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必须承诺以“公平、合理、无歧视”的FRAND原则进行授权。

Rader法官分析称:“FRAND原则要求专利许可收费要合理,但没有对反竞争行为提出反垄断方案。反垄断保护的是竞争本身,而不是具体的竞争对手和他们的定价要求!竞争政策与定价政策完全无关,市场决定价格。显然高通公司的定价和专利许可政策并没有冒犯到市场,因为这么多年来市场一直在接受这些政策,产品价格在不断下降并让消费者受益。”

不过,高通此次能够成功反败为胜,其背后可能也离不开美国政府的助力。

根据之前的资料显示,在高通在首次与FTC的交锋当中败诉之后,美国司法部联合美国另外两个联邦政府机构——美国能源部和国防部的支持意见,要求上诉法庭暂停执行高通的反垄断判决书。美司法部当时就驳斥了FTC的观点,称高通的商业行为没有任何反竞争行为。司法部、国防部和能源部还对上诉法院表示,不利于高通的裁决可能会影响到美国的军事及其能源和核基础设施。美国国防部等机构甚至认为,如果对高通业务进行调整或者限制,可能会影响高美国的电信技术创新能力或技术优势。

虽然,现在英特尔、联发科等芯片厂商以及特斯拉、福特、本田和戴姆勒等多家汽车制造商再度联合敦促FTC寻求上诉,希望推翻高通的专利授权模式,但是从目前的状况来看,特别是在中美科技战的大背景下,推翻高通的专利授权模式仍有较大难度。

高通的专利许可业务贡献了七成利润

对高通来说,其专利授权模式是“核心商业模式”,也是其利润的重要来源。

据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季报显示,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计算,高通第三季度总营收48.93亿美元,税前利润8.68亿美元,其中负责芯片研发销售的QCT部门营收38.07亿美元,税前利润6.03亿美元,负责专利许可的QTL部门营收10.44亿美元,税前利润6.46亿美元。

可以看出,高通专利许可业务虽然只占全部营收的五分之一,但贡献利润高达七成。其实,不仅仅是高通,专利许可尤其是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可以说是整个无线通信行业的“摇钱树”。据IPlytics的统计数据显示,高通、爱立信诺基亚、Interdigital、华为、Broadcom、IBM、飞利浦、Acacia这九家科技公司贡献了2016年全球93%的专利授权收入。

“通信行业的专利许可收费模式非常普遍,该行业属于典型的专利密集型行业。专利许可是通信企业非常关键的收入来源。”徐明表示,业界曾经有“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专利,三流企业卖产品”的说法,在3G时代也曾有“任何一件CDMA的技术方案都绕不过高通公司的专利”的说法,高通公司通过将专利与技术标准的结合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收益。

在3G、4G时代,高通曾分别凭借多项CDMA和LTE标准必要专利确立了无线通信专利市场的领导地位。据高通官方数据,2019年财年,高通手握超过14万个专利,在全球拥有超过300个专利授权对象,全球超过130亿个移动设备都得到了高通的专利授权。

5G时代,高通的优势已被削弱?

根据IPlytics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月,在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ETSI)定义的5G标准专利族(标准必要专利族)数据当中,共有21571个5G标准专利族声明。按照申请的公司来分类,中国的华为公司拥有最多的已申报的5G标准必要专利族,达到了3147族。其次是三星(2795族)、中兴(2561族)、LG电子(2300族)、诺基亚(2149族)和爱立信(1494族)。而高通在排名第七位,拥有1293族5G标准必要专利族。
如果只统计在欧洲专利局(EPO)、美国专利局(USPTO)或WIPO PCT程序中已经被授予的5G专利族,那么三星则排名第一,拥有1728族。紧随其后的则是诺基亚(1584族)、LG电子(1415族)、华为(1274族)、中兴(837族)、高通(831)。
显然,综合以上两项数据来看,在已申请的5G标准必要专利族以及已被授予的5G专利族数量上,高通的优势已经不再像3G/4G时代那样的强势。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非常多的场景之下,5G设备仍需要支持向下兼容3G/4G网络,这也意味着很多5G终端也离不开高通在3G/4G领域的一些基础专利。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8年4月,高通首次主动对其专利授权费用进行了下调,将最高的收费的标准按照整机定价400美元做为上限(此前为500美元),同时还加入了新的5G专利授权。

手机专利授权费过高?高通回应:新标准“加量未加价”-芯智讯

高通的蜂窝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方案向实施包括3GPP Release 15版本及以下各版本5G NR标准的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的品牌手机在全球范围内按以下许可条款进行许可:单独使用移动网络核心专利,品牌单模5G手机的实际许可费率为销售价的2.275%;以及品牌多模(3G/4G/5G)手机的实际许可费率为销售价的3.25%。并且整机定价以400美元作为上限。

虽然经过调整之后,高通的专利许可费率有所降低,但是由于5G的应用领域相比3G/4G更为广泛,未来物联网、工业制造、医疗、车联网等都离不开5G,这也意味着将会有更多的终端厂商需要用到5G技术,只要高通现有的专利授权收费模式能够得以维持,将会借此获取巨大收益。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也使得越来越多的终端厂商站出来反对高通的专利授权模式。此次,特斯拉、福特、本田和戴姆勒等众多汽车制造商联合站起来反对高通的专利授权收费模式也正是一个例证。

编辑:芯智讯-浪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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