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通起诉美国高通侵权索赔1亿:结果竟败诉

2014年,上海高通半导体公司将美国高通告上法院,后者在中国使用“高通”字样造成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人民币1亿元。

据悉,中国高通全称为“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主要专注于智能物联网的研发与生产,为1992年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批民营企业。1994年,该公司被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九十年代成为著名的汉卡生产商。

美国Qualcomm公司1998年进入中国,以“高通”字样在媒体上宣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美国高通于2001年在北京注册了“高通无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及“高通无线通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2008年注册上海高通无线通信分公司。

所以如果从品牌注册时间顺序上来看,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确实有理由来起诉美国高通。

经过了漫长的取证后,现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给出的一审判决是,该案被诉侵权的手机芯片、“参考设计”服务,与原告上海高通相关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汉卡,相关商标的相关核定服务项目均不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

同时法院还强调,原告上海高通关于美国高通等三名被告将相同或近似商标“高通”“高通骁龙”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行为、以及将“高通”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驳回。

也就是说,美国高通在国内使用“高通”字号是正当且合法依据,而法院驳回了原告上海高通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如此逆转的结果,恐怕是很多没有想到的,毕竟之前上海高通公司放出的消息是,这场官司赢的把握很大。

编辑:芯智讯-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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